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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为四时首 习法当领先——参加《民法典》普法分享会有感
发布时间:2021-03-19 10:22:38    内容来源:
■ 京华珠宝 丁相煜
        为了拓宽员工知识视野,提高员工法律意识,进一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,2月24日下午京华公司举办了《民法典》普法分享会,来自德衡律师集团的讲师为大家做了细致讲解。
       《民法典》于2021年1月1日施行,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,其修改并整合了原有的物权法、合同法、人格权法、婚姻法、继承法等各类民法。通过此次分享会的学习,我学习到很多的民法知识,感触良多,在此与大家分享。
       1、法律并不遥远,民法与你我息息相关。
       通过分享会,我深入地学习到了《民法典》的内容,深刻感受到民法是身边的法律,与你我息息相关,身边听到的民事案件的处理依据原来都在民法典中可循踪迹。例如,缴纳物业费,《民法典》中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物业费,对于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,业主则只需为其缴纳70%的物业费,而在青岛只需缴纳60%。现在限制民事能力的年龄下限由十周岁下调为八周岁;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由两年提升到三年等等。
       2、法律的完善与施行,是营造和谐公正社会的重要保障。
       在此次分享会中,也涉及了《民法典》中关于“婚外情”“见义勇为”的条例,关于婚外情的取证过程,《民法典》指出取证可选在公共场合进行,但各种偷拍偷录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,通常会被法庭认定为非法证据。《民法典》对于见义勇为的行为作出了积极的鼓励。见义勇为的人在对当事人进行救援帮助的过程中,对当事人造成的身体损害,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       3、学法、懂法、用法,理应长记于心并践行之。
       法律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,我们只有做到理论的清醒,才会做到行动的自觉。因此,平时我们也要“且将法律条文当书读”,懂得使用法律武器武装头脑,才能让法律帮助我们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。
       作为社会的一员,我们要努力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抽出一定的时间,结合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,多多学习经济、政治、法律、网络等等相关知识,用知识武装头脑,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。